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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产业部日前发出通知指出 ,根据我国无线电管理的规定 ,不得对依法设置的无线电台站 (含移动电话 )施放无线电干扰 (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)。未办理法定手续 ,研制、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均属非法行为 ,必须予以禁止。通知还要求 ,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果断措施 ,坚决制止非法研制、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 ,保护依法设置的无线电台 (站 )的正常使用。对无线电干扰设备要从研制、生产的源头抓起 ,对非法研制和生产 ,要坚决制止 ;对擅自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用户 ,应按擅自设台、干扰无线电业务予以处罚。禁止非法研制无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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